省一监医院教导员涉嫌诈骗坐上被告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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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9:51 云南日报 | |||||||||
自称只要送钱,就能帮犯人减刑 4年间,竟借此敛财上百万 辩护律师称,每笔钱都打借条不构成诈骗 核心速读
自称能帮服刑犯人减刑或者保外就医,当然前提是要钱“打点”。一些犯人家属听说此事后,都想来走走关系,把自己的亲人从监狱中保释出来。但实际上,没有一个犯人因得到他的帮助而被减刑或者保外就医。此人就是云南省第一监狱医院的教导员林毅。从2000年起,他利用犯人家属的迫切心情,4年间收取犯人家属102.7万元,昨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指控——教导员骗犯人家属钱财5起 2000年1月,林毅通过他人认识了省一监服刑人员徐某的家属,谎称可替徐某办理保外就医,骗取了其家属的信任。之后,林毅分别在2000年2月和8月、2004年3月收取了徐某家属所给的现金10.2万元。2003年到2004年期间,服刑人员徐某的家属多次打电话找林毅要求还钱,林毅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归还此款。 2003年初,关押在省一监十监区的服刑人员强某通过他人认识了林毅,随后林毅主动打电话给强某的亲属及朋友,谎称可为强某办理保外就医出狱。强某的亲属及朋友到昆明后,林毅带他们到省一监私自会见强某,并答应尽快将强某办理保外就医出狱。2003年3月到8月期间,林毅共收取强某家属及朋友的37万元。此后,强某家属多次催要此款,林毅均以正在办理等借口推脱,拒不归还。 同样遭遇的并不止他们两人。为了让在狱中的亲人尽快出狱,蔡某某的家属送上现金两万元;为了让刘某某减刑和保外就医,其家属分两次送上了26万元;当听说被寄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医院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和辩无罪后,其家属向林毅支付了31.5万元……最终的结果令他们非常失望,可当他们意识到林毅无能力办理,要求退款后,林毅均以各种理由推脱,避而不见,拒不还钱。 律师——打了借条就不应构成诈骗 公诉机关认为,林毅收取了犯人家属的钱后,并不能帮助犯人减刑或者保外就医,且多次实施这样的手段,涉案金额达102.7万元,其行为涉嫌诈骗罪,于是,公诉机关以林毅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林毅的辩护律师认为,林毅的行为不应构成诈骗罪,他所收的每一笔钱,都给家属打了借条,这只属于借款纠纷。林毅究竟是诈骗行为,还是借款纠纷,等待法院的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 柏立诚(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