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深圳暧昧按摩广告充斥香港 按摩妹衣着暴露(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0:07 国际在线

  昨日下午,记者以深圳娱乐场所老板的名义,与《玩乐通》杂志驻深圳采访热线取得联系,对方一名陈姓先生一接到电话,就非常热情介绍道,他们杂志在香港每期可以卖几万本,在香港所有便利店、报摊均有销售,广告效果非常好。

  陈先生说,在他们杂志刊登小姐广告,第一期可以给客户免费宣传,但从第二期开始就要付费。他表示,如果娱乐场所同意在他们杂志刊登广告,他们就会立刻派一名“记者
”前来拍摄。

  按照陈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又与该杂志在深圳的马姓“记者”取得联系。“小姐们不能脱光衣服,但是可以穿内衣拍!” 马先生开门见山道,因为他们杂志在香港不属于“三级”刊物,所以不能刊登“露三点”的照片,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杂志才得以在香港热销。“我可以帮你免费出两个版,你刊登见到效果后再续约都行。”马先生说,他们杂志已经卖了一年多,许多深圳娱乐场所都来登,没有出任何麻烦,深圳相关部门也没有找他们交涉过。

  记者随后与《玩乐通》杂志香港总部取得联系,对方余小姐表示,他们杂志在香港属于合法杂志,而且也只在香港卖,深圳买不到,因此不会有问题。

  另据记者了解,在香港,许多畅销报章每天都刊登嫖妓指南,详细介绍在本港、澳门、内地及东南亚不同地区的色情场所。香港著名的“反色情资讯运动”组织表示,香港部分报章刊登嫖妓指南,将色情场所资讯公开化,对青少年影响甚大。该组织还曾经组织部分香港社会人士日前到香港一些报社抗议,并发起罢买报纸一周行动。

  ■ 各方说法

  工商:在港登广告 深圳无需审查

  昨日,就深圳娱乐场所在香港杂志刊登广告一事,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咨询了深圳市工商局相关科室。

  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在深圳注册的娱乐场所等单位,如果在香港等境外刊登广告,一般不需要先通过深圳工商部门审批。只要刊登的广告内容符合香港法律即可。但是,因为娱乐场所的注册地址在深圳,因此其刊登的广告内容也不能违反中国的《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否则,深圳工商等执法部门也可以对违法违规的娱乐场所等单位进行查处。

  律师:境外做广告尚无明确规范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的梁江洲律师对此表示,深圳娱乐场所在香港做广告吸引港客,只要广告内容不包含淫秽内容等,应该不是违法。

  “中国的《广告法》,没有对在境外做广告有明确的规定。这应该是一个灰色地带。”梁律师表示,法无明禁则可为。所以深圳娱乐场所在香港打广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他同时表示,这些娱乐场所的广告,可能会引起国内工商部门的注意,而对做广告的娱乐场所进行重点严查监管,引起该行业的一场“灾难”。

  来源: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上一页] [1] [2]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