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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出行前先打“预防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0:50 温州都市报

  旅行社擅自增加项目收费、低价揽客以购物“补偿”,导游出言不逊……外出游玩“陷阱”多多———

  “五一”长假,游人如织。在外出游玩时发生不愉快,游客如何维权?游客又该怎样预防出游“陷阱”?昨天市旅游监督部门对此进行分析,为市民“五一”出行打上一枚“预防针”。

  擅自增加项目收费

  事件:导游事先没有将真实情况告诉游客,使游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交了项目费用。

  今年,吴先生一家参加了市区某旅行社组织的“成都、九寨沟、都江堰5日游”。在都江堰参观时,导游说,看都江堰必须乘坐索道,但费用需自理。于是,吴先生就交纳了索道费。旅游归来后,吴先生从朋友处得知,游都江堰不一定非得乘坐索道。吴先生认为导游欺骗了自己,遂向旅行社提出退还索道费用的要求。

  吴先生说,当时他曾经问过导游,不坐索道能否游览都江堰,导游坚持称不能。因此全团游客都交了索道费。他认为导游应当告知旅游者真实的信息。这样他们可能会选择别的方式。

  提醒:游客应看清已签订的旅游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拒绝支付增加的额外费用。

  低价揽客购物来补

  事件:旅行社以低价吸引游客,却压缩了旅游景点的参观时间,增加了购物点或购物次数。

  不久前,市区的刘先生和5位同事参加了“武汉华东旅游”组织的1500元海南5日特价游。可是行程安排中的很多项目都变成了自费项目。尽管5天的行程没有变化,但是每天都要被带到购物场所逛一圈,一逛就是几个小时。

  刘先生说,广告里宣传的景点,导游的确将他们带过去了,但都是匆匆而过。有的景点甚至是在乘坐的交通工具上一掠而过。导游只一味带他们去购物。

  提醒:选择超低价旅游产品,消费者应看清产品的内容,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写清楚团费包含的项目,有哪些项目费用要自理,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对于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遇到这类情况,游客可以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不购物招来恶语中伤

  事件:境外旅游,没有在导游指定的商场购物消费,遭到当地导游的恶语中伤。

  市区周先生及公司11位员工,今年随团去香港、澳门旅游。在香港,他们多次被导游拉到店里消费。最后一天,导游又将他们带到一家珠宝店。周先生觉得店里的东西太贵,又不知道真假,什么也没买。谁知这样竟遭到导游的嘲笑,说他这么小气。周先生听了非常气愤。但因这位导游是香港本地的,而周先生没有及时向当地的旅游发展局投诉,加上也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因此周先生投诉无果。

  提醒:如果导游言语不善对游客造成伤害,游客可以及时向当地旅游局进行投诉。导游因旅客不购物,出现甩团等严重行为时,游客事后也可以向市旅游质监所反映。另外,旅游部门还提醒游客,在购物时应保持清醒,购买贵重物品需理性。本报记者周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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