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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继续推行"摩转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2:40 新闻晚报
□记者 王建慧

  晚报讯 经有关部门研究,今年将继续实施“摩转汽”的有关政策。2006年的“摩转汽”转换对象仍然为本市居民持有的沪A、沪B号牌二轮摩托车(不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沪A·R号牌二轮摩托车),额度转换方式分“本人自用”和“委托拍卖”两种,且办理方式基本与上一轮相同。

  为方便市民办理有关手续,有关部门考虑将原来短时间的集中办理改为日常办理,
通过增加日常办理天数避免人流的过分集中。有关实施日期、转换条件、办理地点、办理时间、需携带哪些材料等具体内容,有关部门将在近期专门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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