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5月启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7:32 乌鲁木齐晚报 | |||||||||
体检时间:5月15日至21日 地点:黄河路自治区中医医院 2006年自治区教师认定工作将于5月正式启动。昨日,自治区教育厅正式向社会公布了今年的认定范围和条件。
认定范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包括1994年1月1日后参加教师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 认定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高等学校教师,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认定成人教育的教师,应具备按照成人教育层次确定的教师资格类别所要求的相应学历。 体检:认定的教师须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乌鲁木齐地区高等院校教师(以学校为单位)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三级甲等医院)门诊部负责(乌鲁木齐市黄河路自治区中医医院),体检时间为2006年5月15日至21日(体检顺序见下表),费用为每人90元。 (责任编辑:李靖) 作者:谢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