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抢手机只因觉得好玩 少年殊不知已犯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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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7:5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4月27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孙圣) 无故殴打他人还趁机拿走手机,事后竟称觉得好玩,没想到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昨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 2005年10月31日,17岁的河南籍青年李某应朋友陆某的要求,帮忙教训与陆某表兄曹某有矛盾的王某。当晚9时,李某和陆某等四人在镇海某服装厂门口附近守侯,王某下班出
李某被警方抓获后供认当时拿走手机只觉得好玩而已,其辩护律师也认为李某的行为只是寻衅滋事,而镇海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同时,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被害人的财物,应当认定为抢劫罪,考虑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遂依法减轻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