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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偷拿父亲房产证抵押 律师:无效但要还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8:13 汉网

  汉网(武汉晨报)(记者肖利敏实习生郑宇)儿子偷拿父亲的房产证去借钱,债主拿着房产证讨债,却没人认账。昨日,债主黄先生打进晨报“律师连线”,向湖北正义行律师事务所王强律师咨询:“欠债不还,还要我退还抵押的房产证,有这个道理吗?”

  黄先生称,他住在洪山区青菱乡,两年前,老同学徐某找上门来,向他借3万元做生意。考虑再三后,黄先生提出让徐某拿个贵重物品或证件做抵押。

  第二天,徐拿来了自家的房产证,房产证上的户主是徐的父亲。徐称,其父同意他拿房产证做抵押。黄先生收下房产证后,借给徐3万元。徐写下借条,注明一年后还款。

  一年很快过去,徐称生意没赚到钱,要求把还款时间推后一年,黄先生无奈,只得要他重写了一张借条。

  一晃又到了还款时间,徐却不露面,黄打电话去问,徐称,“生意赔了本,没钱”。

  黄先生觉得不能再拖了,于是持房产证直接“杀”到徐家,要求马上还钱,不然就把房卖掉抵债。不料,徐父表示,不知道儿子拿房产证抵押借款,黄必须马上归还房产证,不然就把黄告上法庭。

  钱要不回来反倒要成被告,这让黄先生怎么也想不通。

  对此,王强律师表示,儿子未经父亲同意,擅自将其父房产证拿去抵押的行为无效。黄先生应将房产证归还给徐父,再以徐先生立下的借条为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徐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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