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被强迫卖淫为保清白跳下3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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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23:32 安徽市场报 | |||||||||
陕西少女小丽(化名)在与家人争吵后被人骗至合肥,在一家美容院内做陪聊。4月26日晚,小丽被一中年妇女带至宁国新村一出租房内强迫卖淫。为保清白,小丽从3层楼上跳下,从而带出一起强迫卖淫案。 2006年4月27日凌晨0:30,宁国新村小区4050治安巡逻队员刘永贵,像往常一样在小区内巡逻。当他走到6号楼时,忽然听见从8号楼附近传来一声巨响,随后从8号与9号楼之间
此时,刘永贵也从附近居民中了解到8号楼1单元3楼仅有一家租住给一名外地女子,可能就是警察要找的人。正当警察准备进入楼栋查找时,迎面从楼内走出一名中年女子,周围的居民立即指认该女子就是那个租房者。经指认,正是那名中年女子企图强迫年轻女子卖淫。通过了解,此名年轻女子是陕西人小丽,今年17岁,因和家人发生争吵独自一人在车站时,被中年女子以找工作为由骗至合肥,此前一直在一家美容院内陪客人聊天,26日晚被中年女子带到宁国新村住处强迫其卖淫,被逼无奈下女子只好开窗从3楼顺着热水器水管向下跳,水管断裂后,幸运地跌入停在楼下的一辆微型货车的车斗内。随后就发生了先前的一幕。 据悉,27日凌晨,宁国路派出所已将此案移交到包河区刑警队处理。昨晚8时,记者来到了宁国新村,刘永贵师傅把记者带到小丽跳楼的8号楼,这是一幢红砖老楼,记者询问了周围几位居民,都不知租房女子的详情。据刘永贵师傅获悉,租房的女子是浙江嘉兴人,37岁。昨日早晨五时派出所民警带小丽到医院检查了伤情。(毛红 吴刚 记者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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