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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还赌债绑架杀害11岁表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1:45 华夏时报

  被告人同时被判赔偿36万余元

  本报实习生王禁 通讯员王文波报道 为偿还欠下的赌债,史长有绑架并杀害了自己年仅11岁的表弟。昨天,市一中院以绑架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并赔偿原告36万余元。

  昨天上午,史长有站在审判区始终低着头,没敢看一眼旁边的姑姑和姑父。被害人
小强的父母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出庭参加宣判。听到对史长有的判决后,小强的母亲禁不住大声哭起来,小强的父亲一边劝慰妻子,一边抹着眼泪。史长有当庭表示要上诉。

  史长有以前上学时曾在他姑姑家住过。史长有表示,他的姑姑一家很照顾他,对他也不错。在4月4日开庭审理时,面对姑姑指责史长有忘恩负义,他表示认罪悔罪,并说如果自己被判死刑将捐献自己的器官,用捐献器官的钱来赔偿姑姑和姑父。

  案件回放

  28岁的史长有是某卫生院的一名司机,在一次玩牌时输了十多万元。他觉得姑姑、姑父家挺有钱的,就想绑架表弟弄点钱。

  2005年9月21日中午1点左右,史长有开车来到姑姑家门口,等着正准备上学的表弟,谎称要送表弟上学。将表弟骗上车后,他用白色的尼龙绳将其手脚绑起来,用胶带将其嘴封上,然后将表弟放在车的后备厢中。因表弟小强在后备厢中乱动,史长有抓住绳子勒了十几秒钟,致使小强死亡。

  随后,史长有写信向姑姑敲诈50万元,并将小强的尸体抛弃在房山区一处涵洞内。2005年9月30日,史长有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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