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落实门票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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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7:4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莉)西安市物价局26日召开价格警示会,要求各旅游景点门票及景区内所有服务项目,落实对特殊群体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并在售票窗口公示。 按规定,省内各游览参观点,对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身高1.2~1.4米(含1.4米)的儿童、大中小学生以及其他群体,实行优惠票价,其优惠幅度由游览参观点确定;对年满65岁(含65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对年满70岁(含70岁
省内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及其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点,对大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群体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个人参观实行半价优惠。参观省内旅游景点实行优惠的对象须持有效证件,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学生凭《学生证》等。 黄金周期间,如遭遇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可随时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并保留相关证据,物价部门调查落实后将及时进行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