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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员违规卖房开发商要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1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扬)昨天,市建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的通知》,要求今后商品房销售人员违规行为的结果由其从业的房屋销售代理机构、开发企业或售房单位承担。

  在市建委查处的违规售房案件中,一些销售机构弄虚作假,人为组织排队购房、变相转让期房,甚至与中介机构勾结炒房,其中一些是销售人员为了提高销售业绩,自作主张
所为,开发企业并不知情;还有一些开发企业“指认”违规行为是个别售楼人员所为,但所“指认”售楼人员却常常已经离职。

  而实际上,这些违规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往往不是售楼人员个人所能够赔偿的。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开发企业对销售代理房屋的经纪机构、测绘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在其委托范围的违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此外,商品房销售人员违规行为的结果由其从业的房屋销售代理机构、开发企业或售房单位承担。也就是说,今后即使是售楼员闯下的“祸”,也要由开发企业来承担。

  《通知》明确要求,从6月1日起,企业经检查或投诉举报有违规行为的,市建委相关部门通知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15日之内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企业15日内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受相应处罚。RJ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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