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问题出争执 女子欲跳楼众人忙劝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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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43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黄萍强 文/图)27日11时30分左右,在南宁市亭洪路良凤江水利工程管理所楼顶外脚手架上,一名开小饭店的女子因与原业主就拆迁赔偿问题没有谈妥,想不开欲从四楼跳下。在她的朋友和消防队员等人到现场不停劝说下,12时3分,女子最后才从四楼下来(如图)。
据了解,该女子姓陈,30多岁,一个多月前转租下这间小铺面与人合伙开小饭店。前几天,她知道这间小铺面要拆迁,但原业主只赔偿7000元。 陈女士强调自己刚转租下来,新买了很多物品,刚开业就拆了,自己损失太大,希望原业主赔偿多一点。然而,27日上午,陈女士来到小饭店后,看到铺面已被拆了屋顶,里面的东西也全都不见了。一时想不开,她就爬上楼顶外脚手架上想跳楼。 接到报警后,警方及时赶到现场,陈女士的朋友及该房子产权所有者也赶来了,不停劝说她不要做傻事,有什么事下来好好商量解决。 该房屋产权所有者——良凤江水利工程管理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间小铺面原本是单位的一处厕所,但原承租人在租用时把它拆了,并在原址搭盖了这间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如今,原承租人租约到期,几天前,该单位通知原承租人协商,要拆这间违章建筑,并补偿了15000元。 陈女士只拿到7000元应该与原承租人协商。之后,警方把房屋原承租人和陈女士带到派出所继续协商。不过,一有纠纷就想“跳楼”实在不应该,有事好商量嘛。 编辑:韦怡作者:黄萍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