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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彼:快乐之旅我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46 锦州日报

  度己量身选好线路

  有人喜欢春暖花开去踏青,有人愿意寒冬腊月看冰雪,有人偏爱名胜古迹,有人钟情山水风光,还有人只想坐坐飞机、住住宾馆,或是就想先把身边的美景看个够……

  说到旅游,有了游兴乃是最基本的出发点。之后,人们要考虑的就是根据自己的实
际情况而选择出游时机和线路。这其中,还有关键的经费问题,因为无论是看中低价位线路的普通家庭,还是选择高价位线路的富裕家庭,这毕竟都不是一笔通常开支。所以,万不可为“爱面子”和“赶时髦”而“劳民伤财”。

  五一长假临近,我们身边不少人都做好了出游的准备。但据锦州中国旅行社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冬天至今,我市旅游市场就一直呈现出淡季不淡的特点,该旅行社的国内游、境外游线路均有交替火爆之势,二三百人乃至五六百人的国际旅游团每月都能发上两三批。加之新近推出的“红色旅游”、“台湾游”等项目,旅游更是提前进入了高峰期。

  孙先生是位有车族,以前就曾利用双休日,和几位中学同学一起带着各自的家人享受了驾车游、亲子游、周边游的快乐。这次,他又约大家一起“远游”到内蒙古大草原,而他的下一个目标将是双飞海南游,或是待7月份火车游西藏开通后加入其中。他说,旅游是他的爱好之一,在财力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他会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游下去的。

  同样,年过七旬的顾老先生夫妇也是旅游爱好者,近几年因为儿女支持和资助,已不只一次地跟随旅游团出行,港澳、新马泰都去过了。但每次旅行,他们都非常注意自身安全,除了带好常备药品、紧随导游,基本不参与探险、刺激之类的旅游项目,“毕竟年龄不饶人,还想健康地多看几眼这个美好的世界呢。”

  随团出行谨防花招

  据了解,虽然近几年自行出游的人不少,但大多数还是愿意选择旅行团。可是,如果一不小心选错了旅行社,踏入其设下的迷魂阵,就会破坏了大好的兴致。这些旅行社为了强占市场、赚取高额利润,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

  招法一:旅游景点偷梁换柱。各旅行社的广告铺天盖地,只要大致看一下就会发现每家去的地方大都相同,而价钱却是千差万别。何以如此不同呢?一位业内人士给记者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如同样是来锦州旅游,一个去北普陀山、一个去翠岩山,一个是辽沈战役纪念馆、一个是博物馆,这样一来在门票上就差了几十块钱,没来过锦州的外地游客怎么会知道呢?还有的旅行社,虽然报价单上的景点与别家相同,但却把进入参观改成了在外远观。

  招法二:车宿条件暗藏玄机。旅行社的宣传单上往往会注明用什么样的车、住什么样的地方,如果游客们不在这方面较真儿的话,等上路之后就只能自认倒霉了。比如注明是空调旅游车,但进口车与国产车的价格就有一定差距,新车、旧车的价格也会不同,国产名牌车与杂牌车更有差别。若当初没有特别强调,那你用的车一般都会是旧的国产杂牌车,当发现车子不尽人意的时候,已经是骑虎难下了。住的方面注明双标间,可三星有双标间,两星有双标间,没星的也有双标间,无论在价钱上还是在服务上都差很多。

  招法三:自费项目难以抵挡。“我们这儿还有一个地方,那是很有名的,而且景色优美……”在游玩的过程中导游往往会给游客介绍一些宣传单上没有的景点,这些是自费项目,就是说要游客另外掏钱。在导游一张巧嘴的“凌厉攻势”下,很多游客晕头转向的就掏了钱。记者的一位朋友去了一趟新马泰,在泰国有很多表演,导游是极力推荐。当看过几个之后再也没有兴趣时,导游则说:“不去的话,要是当地的导游生气了,以后还怎么玩啊……”大有强迫之意。

  招法四:推荐购物赚取回扣。很多旅行社都推出了“经济团”,与一般的团在价格方面确实是相差很多。然而,一位参加“经济团”去海南的朋友却诉苦说:“本来报个经济团就是想省点钱,谁知道回来一算还多花了好几百。一天要进四五个店,如果不买点什么就甭想从迷宫一样的商店里转出来,而且导游推荐的店往往要比别处贵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其实,不管游客是否在店里买东西,导游都会有好处的,得不到回扣也会有佣金。总之,不怕你不买,就怕你不来。

  人在旅途小心被蒙

  不少游客都有“出趟远门潇洒一回”的打算,这就很容易忽略旅途中可能存在的一些“不透明、不磊落”细节。必须注意识破其间的“猫儿腻”,使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提示一:路边小贩爱设套。一些景区周围,路边摆摊的小贩专门把货物摆成三角形,只要游客轻轻一碰,东西就倒,小贩就说碰坏了他的“古董”,不交上几百元钱根本难以脱身。当然,还有通过“攀老乡”等手段诱使游客花高价买下假货的。

  提示二:高价烧香要慎重。有的游客有见寺庙就烧香的习惯,一些地方便利用游客的这种虔诚心理动起了赚钱的脑筋。有时,导游动员游客烧香、许愿,每个程序都要捐出50元至几百元不等的香火钱。有的导游还让游客购买“护身符”,再现场“开光”,又要花去几百元。

  提示三:上马容易下马难。一些到草原的游客被当地人拉上马,说好每小时40元,胡乱绕上两三个小时后还得付给“牵马费”。另外,诸如骑骆驼、坐花轿、乘滑竿等也往往会使双方陷入“总价”与“单价”的纷争。

  提示四:莫要轻易闯“禁区”。在一些少数民族居住地,游客被带到未经批准的“民俗风情村”,“新娘”会强行拉其入“洞房”,不把钱给够甭想出来。当然,除了提防类似的骗局,不管是国内游还是境外游,最好还要注意掌握一些当地的风土人情和民族禁忌,以免因不懂而“得罪人”或影响沟通。

  提示五:不和导游换外币。境外游时,一些导游会告诉游客最好使用当地的流通货币,但通过银行兑换十分不便,于是导游会提供兑换,其兑换价自然偏低。

  理智维权保全证据

  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及时投诉。根据国家旅游局“谁组团谁负责”的原则,游客在哪家旅行社报名交款,发生纠纷时就应由其负责解决问题。如当时不能协商解决,旅游者应及时向地接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事后向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目前的旅游纠纷绝大部分是因合同违约而引发的。一些旅行社在合同中的模糊承诺以及对实情的故意隐瞒,的确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纠纷发生后,投诉中心首先要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来解决,那些不规范的合同往往会让旅行社钻空子,对消费者的维权造成阻碍。提醒消费者,选择目的地时不要只看旅行社的线路报价,一定要把旅游合同、行程表看仔细,有条件的最好提前进行法律咨询,以免被看似标准的虚无承诺蒙骗。

  除了保存好合同、行程表之外,出游者一定要保留游览期间的消费凭证(如景点门票、购物收据)和录像、照片资料等,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它们将成为索赔的有力证据。

  另外,关于保险问题,目前多数旅行社只上了规避自身风险的旅行社责任险,而对事关游客切身利益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则只是“推荐”。其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的销售价格中,应包含旅游意外保险费,该保险费可单独列项。因此,游客一定要事先看好这一点是否写进所签合同中,以便一旦发生扭伤、摔伤等意外事故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编后话:快乐出游,我们注重的是“质量”。所以,我们选择旅行的标准也不仅仅是它所报出的价位,而应是它的资质、信誉和实际的服务水平。这样,我们既不会被那些价低质次的小旅行社甚至黑旅行社所“忽悠”,退一步说,即使与所选择的大旅行社发生了纠纷,也会有说理的地方。

  另外,出游不是“比拼”和“凑热闹”,所以最好避开黄金周和热点线路。这样,少却了拥挤的麻烦,增加了安全的系数,更节省了交通、食宿和门票、购物等的费用,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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