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召开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座谈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3:22 乌鲁木齐晚报 | |||||||||
昨日,市民宗委召开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座谈会,20多名曾经获得过国务院及自治区表彰的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围绕教育月主题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就如何发挥模范作用进行了座谈。 李新兰原是市公交6分公司一名普通的售票员,为给乘客提供更好的服务,她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维语,开创了用维汉两种语言为乘客服务的先河,并于1982年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称号。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今年教育月的主题是“双拥共建”。 (责任编辑:李靖) 作者:杨媛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