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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管”模式受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7:03 深圳晚报

  《单车房“变脸”出租屋》后续报道——“以租代管”模式受质疑

  业主担心会陷入恶性循环怪圈国土部门呼吁多部门联手整治

  本报记者周茹摄影报道4月26日,本报刊发了《单车房“变脸”出租屋》一文。文章见报后,多位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说,自己居住的小区也存在类似的情况。面对管理处“迫
不得已、以租代管”的无奈哀叹,业主们仍有话要说。而罗湖区住宅局物业管理科则表示,要想解开这个恶性循环的症结,必须多部门联手合作进行综合治理。

  昨天,几位市民相继拨通本报电话诉说自己的想法。红荔小区业主焦女士反映说,他们小区和报道中的布心花园存在相同情况。“我们这里也是老社区,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出现了单车房功能转变的情况。”据介绍,红荔小区每栋楼的单车房都已经变脸,有人在这里经营纯净水,有人在这里开了快餐外卖店。居民们说,这么一来,环境卫生大受影响。而且,大伙的信箱还在单车房里,现在要想拿信就得进入私人领域,很不方便。焦女士曾经向管理处反映这个问题,可是管理处给出的答案也是:“管理费太低了,没法维持正常运作,租金可以弥补一部分开销。”因此,该问题迟迟没有解决。

  布心花园的业主陈先生说,这些出租屋内的环境卫生实在让人担忧。“普通居民家中的排泄物都是通过管道排放到化粪池里,可出租屋里的排泄物却是直接排到了下水道。”陈先生还指出,如果有业主拒绝交纳管理费,管理处应发送律师函,通过法律渠道追讨欠费,而不应采用“以租代管”的方式,这么一来只会陷入恶性循环。

  罗湖区住宅局物业管理科有关人士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称,只有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使用房屋才是合法的。如果有业主私自将单车房出租,管理处有责任劝阻,而如果是管理处自己把单车房租出去,就更不对了。该人士表示,老社区管理费偏低、一些管理费收不回来也是实际问题,因此,业主也应该对这一现象负责任。目前,如果要将这个矛盾解开,需要环保、城管、工商、消防、国土等多个部门合作。市民们则呼吁,有关部门能重视这一问题,尽快进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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