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出国旅游注意健康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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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7:03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陈莉通讯员吴爱民报道“五一”黄金周将至,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走出国门去领略异域风情。由于出国旅游目的地分散在世界各地,地理位置、气候变化大,消费者面临着一定的健康、安全风险。因此,市消委会提醒即将出国旅游的消费者,要特别注意在境外的健康、安全,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一、出境旅游须由有出境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经营,出国前最好登录旅游局网站查
三、合理安排行程,注意休息,避免因为疲劳、时差、温差、睡眠不足以及饮食不习惯或不卫生等原因,导致腹泻、感冒等疾病或意外伤害事件。 四、在境外要特别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身带大量现款,也不要在旅馆等住处存放大量现金;外出时要随身少带电器;在公共场合要保持安定,避免与别人发生冲突。 五、在到达一个目的地时,要事先了解当地的一些民俗民风和规矩,以免犯忌,引起不必要的冲突。如泰国的小孩的头摸不得,印度的小孩抱不得等。 六、到语言不通的国家旅游,一到饭店,先在总台拿一张有饭店的地址、电话的卡片。单独上街时,不要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如在街上捡到东西要交警察处理,以防被敲诈、陷害。 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保障万一遇到风险时的利益。 八、在境外遇到困难和发生意外时,要及时向当地警方及中国驻外使、领馆报案、求助。另外,出国旅游时购买贵重电器、金银、珠宝首饰一定要慎重,要特别注意电子产品的兼容问题,还要了解我国和旅游目的地所在国进出境的一些特别规定,不要携带超额货币及违禁物品进出境,以免为进出境带来麻烦和不必要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