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发包引出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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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02:09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因竞争收购竹笋,丰都县两收购商发生纠纷,纠集兄弟伙大打出手,导致一死八伤。昨日,记者从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伍红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0名被告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2年。 据悉,2005年3月2日,家住南川市的个体户李文刚,与丰都县三抚林场签定了一份收购林场辖区竹笋的合同。同年4月13日,三抚林场将已发包给李文刚的四个竹笋收购点,重
4月26日,李检查竹笋收购时发现,伍仍雇请收购人员在重复发包点收购竹笋,就上前制止。伍得知后,随即叫兄弟伙手持木棒准备拦截。当李等乘车行至三坝乡硝厂沟村岔路口处,被伍等人拦下。就这样,竹笋收购之争演变成一场血案。 (记者 王明 通讯员 陈胜泉)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