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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和省旅游局联合发布黄金周出游特别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06:12 三秦都市报

  为了让市民度过一个快乐的“五一”黄金周,昨天,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和陕西省旅游局联合发布黄金周出游特别警示,对国内游或者出境游的旅客进行提示。

  参团报名先看“一证一照”

  省消协提醒,参团出游前,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
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若无证照,旅行社是不能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合同上必须加盖专用章

  外出旅游者应当注意加盖的合同章应该是旅行社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别的印章是无效的。还应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着收据及行程计划,一旦日后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有关部门统计指出,每个黄金周都可能有道路交通安全、个人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事故发生。虽然各旅行社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但为了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省消协建议外出旅游者,出行前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自费项目在合同中写明

  针对以往投诉较多的自费项目、购物次数多、占用游览时间多的问题,省消协提醒,在外出前确认好行程中费用所包含的项目和景点的停留时间,并在合同中写明,以便必要时通过导游或领队交涉。

  出现问题及时依法维权

  旅游行程中若发生服务质量纠纷,可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有关约定及时进行交涉和协商,也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省消协和省旅游局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必须依法维权、合理维权。

  本报记者 王昭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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