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民警凶手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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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07:5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新闻回放:2005年11月6日,葫芦岛兴城市公安局民警吴国林,面对抢劫出租车女司机劫匪的枪口,勇敢地冲上去抓捕,被劫匪开枪击中,英勇牺牲。劫匪李学全于第二天被警方抓获。 首次报道题目:《民警徒手追劫匪中弹牺牲》
晨报葫芦岛讯(记者胡清)近日,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将开庭审理李学全案。 2004年10月,李学全从广州市携带回一枝自制手枪后,先后伙同他人或者自己单独抢劫作案7起。 葫芦岛市检察院载有上述内容的起诉书表明,李学全是在向吴国林射出罪恶的一枪后,才终结了自己的作恶进程。 葫芦岛市检察院指控李学全的三个罪名分别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检察院起诉书认为,李学全目无国法,持枪抢劫多起,开枪杀人导致一人死亡,李学全又是刑满释放后不满5年重新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虽然李学全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连他自己都感到罪不容诛,但是葫芦岛市中级法院还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李学全指派了律师为其辩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