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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收获》未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09:09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吴蓉)巴金逝世后的一期《收获》杂志主编依然为巴金,深圳市民朱建国以欺诈读者为由,把深圳新华书店和《收获》杂志告上法庭。昨天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朱建国诉称,2005年10月17日巴金去世,然同年12月20日,他在深圳市新华书店购买的当年第6期《收获》的主编仍为巴金。朱建国认为,《收获》杂志在巴金逝世后,此种做
法涉嫌欺诈读者,遂将深圳新华书店和《收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在深圳和全国收回《收获》2005年第6期及其活页广告,深圳市新华书店和《收获》杂志、主编李小林当面向其道歉,并送交书面道歉书;同时,在多家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其损失8000元等。

  《收获》杂志社的代理人,申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嵘律师在法庭上辩称,巴金先生去世是举世皆知的。2005年第6期《收获》杂志就内容而言,不可能使正常的读者产生“巴金仍然活着”的错误认识。杂志社之所以在当期杂志及征订单上继续将巴金先生列为主编,甚至未加黑框,是该社对巴金先生表达崇敬之意和进行追思纪念的一种特殊方式。朱建国作为一名读者,有权对作家作品进行褒贬,但从他以往对巴金和《收获》杂志的真实态度来看,其起诉是打着“捍卫巴金”的幌子进行个人炒作。王嵘认为,朱建国没有权利以公众代言人自居,把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混为一谈。

  3月21日,罗湖法院曾以独任审判的方式,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昨天为该案的第二次开庭,并改为合议庭。在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后,法庭当庭作出口头宣判,被告不构成欺诈,朱建国诉讼的几项请求均没有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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