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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名司机怂恿13岁少年与卖淫女发生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09:28 兰州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唐学仁) 在几名汽车司机的怂恿下,一名卖淫女与一名13岁的少年发生性关系。附近居民得知此事后,纷纷谴责几名汽车司机不道德的行为。警方呼吁对未成年人的青春期教育问题应正确引导,千万不能使其走上邪路。

  卖淫女讨钱老板报警

  4月27日晚10时许,在七里河秀川新村一汽车修理厂打工的黄云(化名),被一名卖淫女“押”到修理厂向老板讨要100元钱的服务费,老板李某大吃一惊,因为黄云年仅13岁,不可能去找卖淫女干龌龊事,一定是卖淫女故意欺骗,然后敲诈钱财,李某随即拨打110报了警。几分钟后,秀川派出所民警赶到修理厂,将卖淫女和黄云带到派出所询问。

  当事双方各执一词

  卖淫女称,是黄云主动将她领到附近一宾馆发生了关系,并答应给她100元服务费。而黄云却说,是卖淫女将他带到附近一宾馆,强迫他发生关系的。民警在两人的交代中得知,此案最初是在几名汽车司机的鼓动怂恿下发生的,民警随即到修理厂寻找,但几名汽车司机早已不见踪影。

  司机怂恿促成此事

  据民警调查,黄云在修理厂打工时,与几名常到此修车的司机十分相熟。事发当晚8时许,几名司机在修车时与黄云开玩笑,说要给他找个小姐,黄云应允后,几名司机便打电话叫来了一名卖淫女。在几名司机的怂恿下,黄云和卖淫女一同来到秀川附近的一宾馆发生了性关系。当时几名司机答应完事后,服务费由他们付,但等到卖淫女和黄云走出宾馆后,几名司机却已不知去向。

  警方正在深入调查

  由于没有找到司机,卖淫女便逼黄云掏钱,但黄云身无分文,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警方目前还在做进一步调查。警方呼吁,对待未成年人

青春期教育问题,要正确引导,千万不能怂恿未成年人涉足与其年龄不相符的事,更不能诱导他们走上犯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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