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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斑马线不减速撞死行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10:02 无锡日报

  本报讯一名外地司机驾驶汽车行至人行横道线时,没有减速行驶,撞倒一名行人致其死亡!昨据崇安法院证实:林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二年,缓刑二年。

  据了解,林某系响水人,买了一辆汽车挂靠在无锡某运输公司,专门做货运出租生意。1月20日中午,林驾驶车牌号为“苏BN3100”的轻型货车,沿通江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谢巷路口人行横道时,违反了“机动车行经人行道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
行横道线,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与正在人行横道线内由东向西穿越马路的一名行人发生碰撞,致使其跌地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小杨)

  新闻线索提供者: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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