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光标识有“克隆”车主消费需看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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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12:12 乌鲁木齐晚报 | |||||||||
“为了年审过关,我三天前才买的反光标识,没想到现在竟然要撕掉重贴。”车检没过关的李刚师傅看着自己亲手贴的不合格反光标识被撕下,心里有些可惜,但更多的是后悔。 昨日,记者在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检测所看到,正版的反光标识在阳光下反射七彩光芒,有些耀眼,而被检出不合格的反光标识已被阳光晒得有些褪色。据工作人
为方便司机师傅,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在院内设置了一个粘贴标识的便民点,这种标识是经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检测合格的,价格由乌市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认证:宽5厘米的46元/米,危险品车辆上使用的宽15厘米的105元/米(均含粘贴人工费用)。如反光标识在3年内非人为原因脱落,可免费补贴。据了解,粘贴反光标识并没有专门指定粘贴点,只要审验时符合规定,都能通过。 责任编辑:李靖 作者:彭芳 实习记者刘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