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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条件的限期整改 屡教不改的停业取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13:00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郭魂强)记者昨日获悉,为保障游客“五一”期间饮食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省卫生厅各级卫生部门在“五一”旅游黄金周前,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对旅游景区饮食摊点和接待宾馆、饭店、农家乐的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针对新开发的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等旅游景区,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并明确指出,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店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屡教不改的将吊销卫生许可证直至停业取缔。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所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是否办理了卫生许可证,是否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如何;原料采购、存放、加工是否符合卫生条件,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合格证明等。对那些不符合卫生条件要求和有关规定的餐饮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吊销卫生许可证,对无证的餐饮单位要坚决依法取缔。

  同时,各级卫生部门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疾控中心要做好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医疗机构、市级急救中心安排节日期间急诊、急救值班,各地中心血站要储备足量临床用血,确保正常供应;管理好节日期间的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

  如果群众欲投诉,请拨打以下电话:省卫生厅值班电话:029-87344626(24小时);省卫生监督所:029-82218825;省疾控中心:029-82211952、82221026(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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