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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饮料投毒诈钱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13:01 华商网-华商报

  

超市饮料投毒诈钱财(图)

  犯罪嫌疑人在超市指认投毒地点本报记者赵雄韬摄

  本报讯(记者程彬)昨晚6时30分,随着一阵脚镣声响,疑犯刘超被民警押解着走进周至县城一家名为“家福乐”的大型超市指认案发现场。他曾在该超市担任保安,为图谋钱
财,刘超给该家超市饮料投放毒药,欲敲诈勒索3万余元,结果身陷法网。

  超市待售饮料被人投毒

  “我给你们超市里的饮料放了些毒药”,4月20日下午4时30分,一名男子给“家福乐”超市负责人打电话说。

  接到报警后,周至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太康带领刑警大队和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超市。警方与超市工作人员一起对饮料区待售的饮料进行仔细检查。

  很快,警方发现摆放在饮料区支架中间的一瓶冰红茶盖子被打开过。该冰红茶瓶底有白色粉末,瓶面上用胶带纸粘有一小块写着“有毒”的白纸条。

  当天下午5时56分,神秘电话再次打到“家福乐”超市办公室。一男子问:“你们是不是发现了有毒的饮料?我没骗你们吧!”说完电话就挂断了。一个小时后,对方第三次打来电话说:“我给3个地方投放了毒药,你们找到没有啊?”

  “明天早上10点以前,准备好3万元钱。否则,我就将此事向新闻媒体公布!”当晚7时26分,陌生男子第四次打来电话后迅速又关机。

  “不给钱就要人头

  周至县警方当即成立“4·20”投毒敲诈勒索案专案组。4月21日上午8时许,对方勒令该超市将3万元打进指定的银行信用卡上。

  警方调查发现,该信用卡户主为咸阳市居民李某。专案组即赴咸阳市调查,发现李某目前正在服刑期间,其妻子前不久在探监途中将李某身份证丢失。与此同时,西安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对送检的毒品做出初步鉴定:排除常规性毒品,尚需进一步鉴定。

  狡猾的犯罪分子将捡来的身份证当成了作案工具,线索中断,案件陷入僵局。发现其账户上并未汇进钱,4月22日,疑犯第5次给该超市打电话威胁恐吓,“如果你们第二天上午10点前再不汇钱,我就要你们超市老板和另外两名部门经理的人头。”对方准确地报出了老板和两经理的姓名。

  一时间,超市里人心惶惶。警方加强对该超市保卫措施,还加大了侦查力度。

  装作顾客混进超市投毒

  4月23日,在有关部门协助下,警方确定敲诈超市的男子真实身份。该男子名叫刘超,现年20岁,系周至县侯家村乡清河村人。从2003年8月至2004年11月,刘超曾在该家超市当过保安。

  4月24日晚7时许,在西安市公安局协助下,周至县公安局在西安市解放路一家超市将刘超抓获归案。刘超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2004年11月份后,刘超离开周至县“家福乐”超市到西安一家超市打工。今年3月份,他从西安的这家超市辞职。因好逸恶劳,刘超没钱时就产生敲诈以前“家福乐”超市的念头。

  4月20日上午10时许,他用捡到的李某的身份证申请一张手机卡和一张银行信用卡之后,回到周至县,从县城西关一家农药店买了一袋白色粉末状的灭蚤农药。随后,他装作顾客混进该超市,趁服务员不备,将农药倒进一瓶冰红茶内,并在瓶面贴上“有毒”字样,离开超市后就开始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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