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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浮出水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14:0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晓颦)前天,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企业年金政策培训班在中信度假村举行,来自全市40多家企业以及各区县劳动部门的有关领导参加了培训。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通过设立个人账户,采取政府监管和市场化运作方式,为退休参保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建立企业年金作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是改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现状的必然要求。自去年在我市推出之后,广大市民予以极大的关注。对职工来说,企业年金是其养老保障
需求从基本层次保障到较高层次需求得到满足的途径;对企业来说,企业年金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可以吸引并留住优秀员工,另一方面可以增强企业凝聚力,从而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我市的企业年金制度适用于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生产经营稳定且经济效益较好、并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等民主集体协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企业。企业年金由企业出资或企业和职工按约定的比例共同出资筹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作,投资运营收益按比例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待遇在职工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发放,标准可按本人账户储存额的一定比例按月支付,也可按约定的其他方式支付。据悉,具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条件的企业,应按规定制订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报送市劳动保障局备案;市劳动保障局收到企业报送函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全面审核其合法性,并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企业在接到市劳动保障局准予备案决定后,按劳动保障部公布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范围,自主选择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并与之签订书面合同,报送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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