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进一步保障服务新农村建设[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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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20:5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兰州4月29日消息(记者孟永辉 焦健) 为确保中央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部署在全省公安机关的贯彻落实,甘肃省公安厅党委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公安机关保障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意见》共17条,主要包括全力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密切关注农村常见社会矛盾、深入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工作等内容,同时提出要围绕建设平安乡村的目标,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开展平安建设、丰富完善服务乡镇企业的便利措施、深化户籍改革制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等内容。甘肃省公安机关还将依法加强农村信息通信安全监管、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特点的警务运行机智、落实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警务保障措施、建设胜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公安队伍。 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幸表示,出台《甘肃省公安机关保障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是立足于服务农村发展,努力为新农村建设营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立足于城乡和谐共建,着力大灶公平完善的农村治安管理和公安服务平台;立足于提高保障服务能力,努力发展面向农村的新时期公安工作;是立足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肩负起公安机关保障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