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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贿赂 重点监督医院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6:0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李琳)西安市卫生局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从现在到年底,全市卫生系统全力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相关的举报电话为:029—87267190。

  西安市卫生局要求全市医疗系统以市儿童医院收回扣事件为戒,建立防控商业贿赂的机制。据悉,专项行动将特别对医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加强监督。

  重点治理5种行为: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西安市卫生局特别强调,医务人员严禁为医药生产经销企业统计处方,违反规定的,对“统方”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免去职务的处罚。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发现行贿的企业逐级上报,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院不得采购其产品。各医院要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凡有违纪记录的人员,在提职考察、职称评审、评选先进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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