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爆炸与我们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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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6:1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煜)东晖花园何先生家的落地玻璃发生爆炸,碎玻璃片砸伤楼下一辆面包车。谁该对这起事件负责?前日,物管、开发商及玻璃生产商的答案仍惊人一致:与我们无关,不赔。 作为东晖花园的开发商,成都干道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的工程部郭主任解释说,建设部规定凡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都必须使用夹胶玻璃或安全玻璃,由于夹胶玻璃的夹
郭主任称,自爆是安全玻璃的正常现象,气温变化大时自爆会更多一些,但几率都比较低。至于为何东晖花园自爆如此之多,他表示自己也很难理解。但该公司在把东晖花园移交出去时,曾给了物管公司一笔维修基金,因此,移交后发生的自爆不应该再由该公司赔偿。 对此,东晖花园物管公司主任黎晓红说,根据国家规定,维修基金只能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装修或大修,不针对业主的个人财产。而且这笔基金被成都市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管理起来了,若要动用必须三分之二的住户同意才行。所以根本不可能用维修基金赔偿何先生家或那辆被砸面包车的损失。 东晖花园窗玻璃的生产商成都明达玻璃加工厂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西南地区最大的玻璃生产厂家,他们的玻璃质量是没有问题的。当然他们会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但玻璃自爆的原因很多,通常玻璃厂是不会赔的。 该厂管理科李科长称,钢化玻璃自爆是正常现象,为此他们曾多次建议建筑单位使用经过“均质”的钢化玻璃,但由于这样的玻璃每平方米要贵30~40元,绝大多数建筑单位都未采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