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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将建立商业贿赂“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6:25 深圳特区报

  治理商业贿赂

  盐田将建立商业贿赂“黑名单”

  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曝光

  【本报讯】(记者樊鹏)昨天下午,盐田区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会上出台了《盐田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曝光。

  记者了解到,盐田区从即日起用8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稳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金融投资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一是实施“阳光工程”,把社会普遍关心、关系公共利益、涉及公平正义的管理、服务和执法等事项,在适当范围内、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开,提高透明度,接受市民、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二是建立“行政管理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探索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强化行政监管的手段,运用信息技术对市场交易活动和政府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效率等进行经常性、制度化的综合评估和监督,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新手段、新武器;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依据行业管理制度,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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