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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酒后驾车将反馈市廉政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6:3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宁交轩实习生孟惠玲记者赵琰) 5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查禁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据悉,酒后驾驶并被核实为政府机关干部、公务员的,除了按照交通法规加以处罚,公安警务督察部门还将把相关资料向市廉政办反馈,由市纪委廉政办视情追究当事人责任。

  据介绍,今年1至4月,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已在我市造成15起交通事故,导致3人
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万余元。在此次针对酒后驾车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将对出没餐饮娱乐场所集中地周边路段的车辆加强检查,在涉酒违法行为高发时段将加大警力投入。

  按照规定,对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达到处罚标准的,罚款500元,暂扣驾驶证1个月,记6分;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记6分;对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对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必要时民警将对醉酒驾驶人采取约束措施。

  根据市廉政办的要求,警方在处理酒后驾车交通违法当事人时,除按正常程序予以处罚外,还将对其身份进行确认。市纪委廉政办将视情,追究饮酒驾车政府机关干部、公务员的责任。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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