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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两次调解为英雄索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7:20 扬子晚报

  本报讯冒着生命危险冲入烈火抢救出三只煤气罐的英雄因抢险而负伤,而受惠的饭店却只给英雄留下少量医药费,对其所受的其他损失一概不理。无奈下,英雄把饭店的老板告上法庭以求得合法补偿。昨日,通过南京下关区法院的调解,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29岁的陈高练是江苏泗洪人,10年前来南京打工,后来成为下关区某饭店的厨师。2006年1月25日下午3点多,正在饭店休息的小陈突然听到有人大喊“救火啊”,他赶紧
冲出店门,一看发现原来是店对面的另一家饭店失火了,虽然当时该饭店门前围了许多群众,但没有一个人敢冲上前扑救。

  就在千钧一发之时,小陈突然意识到,失火饭店的厨房里一定有煤气罐,如果任由大火蔓延,煤气罐爆炸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而且饭店旁边就是一大片居民区。小陈此时不假思索就分三次冲入火海,连续抢救出了三只煤气罐,及时避免了悲惨的事故发生,但为了抢险,他的手部因此被烧伤,还因大量吸入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出现了严重头昏、呕吐等症状,需要接受高压氧等治疗。

  事后,下关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向小陈发放了奖励基金及慰问金。但那家饭店一直未向小陈支付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致使小陈的生活和治疗一度陷入困境。不得已,小陈将该饭店告上法院。

  下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曾召集原被告进行调解。双方起先达成口头调解,由饭店一次性补偿陈高练3500元。但到了第二天,被告又反悔不愿支付该补偿款。

  昨日开庭后,法院邀请来下关区小市街道司法所的“特邀调解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被告饭店终于愿意补偿小陈经济损失等相关费用。

  (夏炎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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