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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体土地将实现持证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2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冰通讯员黄世勉)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2006年10月1日起,凡农用地转用、征用集体土地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立项时,必须以土地证书为依据。副市长韦力平出席了会议。

  我市根据实际,结合征地的需要,确定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急用先办的原则,优先办理涉及农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整理以及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所有
权登记发证工作。此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将以玉州区、福绵管理区城区附近、各县市城镇附近及目前有征地计划的村集体为试点开展工作。

  我市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玉州区、福绵管理区附近、各县市城镇附近集体及目前有征地计划、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的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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