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见义勇为者再"受伤" 法庭调解为英雄索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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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31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冒着生命危险冲入烈火抢救出三只煤气罐的英雄因抢险而负伤,而受惠的饭店却只给英雄留下少量医药费,对其所受的其他损失一概不理。无奈下,英雄把饭店的老板告上法庭以求得合法补偿。昨日,通过南京下关区法院的调解,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29岁的陈高练是江苏泗洪人,10年前来南京打工,后来成为下关区某饭店的厨师。2006年1月25日下午3点多,正在饭店休息的小陈突然听到有人大喊“救火啊”,他赶紧
就在千钧一发之时,小陈突然意识到,失火饭店的厨房里一定有煤气罐,如果任由大火蔓延,煤气罐爆炸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而且饭店旁边就是一大片居民区。小陈此时不假思索就分三次冲入火海,连续抢救出了三只煤气罐,及时避免了悲惨的事故发生,但为了抢险,他的手部因此被烧伤,还因大量吸入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出现了严重头昏、呕吐等症状,需要接受高压氧等治疗。 事后,下关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向小陈发放了奖励基金及慰问金。但那家饭店一直未向小陈支付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致使小陈的生活和治疗一度陷入困境。不得已,小陈将该饭店告上法院。 下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曾召集原被告进行调解。双方起先达成口头调解,由饭店一次性补偿陈高练3500元。但到了第二天,被告又反悔不愿支付该补偿款。 昨日开庭后,法院邀请来下关区小市街道司法所的“特邀调解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被告饭店终于愿意补偿小陈经济损失等相关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