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前社区违规收取八元垃圾费 物价部门着手调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0:28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最近,有市民向报社反映,江宁区东山镇中前社区向府后村及戴家塘的住户每月收取8元的垃圾费,超过了物价局明文规定的5元每户的标准。 当地的住户告诉记者,从2000年开始,社区就向每户收取超过5元的垃圾费。“6元也收过,7元也收过。现在是收8元。”
住在府后村66栋的住户告诉记者,“以前收了垃圾费连张收据都没有。现在稍正规一点,每户收了钱就给一张收据。”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府后村及戴家塘小区调查。 两个小区是紧邻的。两个小区都没有物业管理,小区内的清扫工作统一由府后居民小组来管理。 记者在小区内走了一圈,发现垃圾桶内的垃圾倒是已经清扫过了,看起来并没有多少堆积。 “那是最近又有居民向上级反映,所以保洁工作做得勤快点了,要不然垃圾桶周边肯定是脏得不行。”一位阿姨告诉记者。 记者找到了府后居民小组。陈组长告诉记者,清扫垃圾、打扫院落,每星期打扫楼道一次都是保洁员必须要做的工作。 陈组长告诉记者,2003年前,戴家塘及府后村都是由江宁区机关事务所在管理的。 从2003年后,江宁区机关事务所与中前社区签订了委托协议,小区的卫生由府后小组来管理。协议中就按照每户每月8元的垃圾费来收取。 江宁区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前社区收取住户每月8元的垃圾费是违反了物价部门的规定的。 根据物价局的规定,每户每月5元的垃圾费,一年60元。工作人员认为,5元的标准是强制性规定的收赞标准,不能以老社区空置率高、垃圾费收取不足为由提高垃圾费。 目前江宁物价局检查分局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