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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8项措施喜迎台湾水产品来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1:5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4月30日消息(记者章恒 彭建军 )为迎接台湾水产品进境,进一步探索灵活高效的涉台检验检疫模式,努力推动闽台贸易健康快速发展,福建省检验检疫部门近日已经推出八项具体措施。

  4月15日中共中央台湾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在“两岸经贸论坛”受权宣布和通报了祖国大陆方面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其中第一部分第3项“对来自
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输往福建,参照大陆自捕渔船做法,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是由福建检验检疫局建议、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并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直接惠及台湾渔民和闽台贸易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又一具体体现。

  该政策将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据检验检疫专家介绍,届时,台湾渔船出海捕获的水产品,只需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福建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经检验检疫放行后进行交易,以往台湾渔民办理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难,而影响两岸贸易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扩大了闽台水产品贸易发展。这一措施给近阶段一直在福建从事台湾水产品进境的两岸客商以极大的信心,部分客商已做出下一阶段的台湾自捕水产品的进境计划,新一轮的台湾水产品进境热潮正在到来。

  近年来,福建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闽台交流的特殊优势,积极探索闽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先后出台了有关具体灵活措施,闽台民间贸易双向交流不断实现新突破。同时,针对两岸水产品贸易实际情况,多次向国家质检总局建议“在确保安全卫生的前提下,放宽对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的检疫证书要求,参照大陆远洋自捕渔船的做法,凭其公海自捕鱼许可证接受报检”。质检总局认真落实与省政府合作备忘录精神,从支持福建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积极向国务院提出支持闽台水产品经贸发展有关措施并获准。

  据福建检验检疫局局长王志民介绍,在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国家“15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福建省检验检疫部门已经推出8项具体措施:一是实行到岸前预约报检。对来自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在确定航线航程后,即可凭公海自捕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资料报检,船舶到岸后补齐原件,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书。二是现场检验检疫做到人等船。继续实施“三个立即”,装载台湾水产品的船舶一经靠岸,立即卸往进口水产品专用仓库,检验检疫人员立即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立即放行。三是实验室检测做到随到随检。对台湾自捕鱼及鲜活农产品在报检的同时,立即通知实验室做好准备,样品一经送达即予开检;检验检测结果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委托单位,以及时放行货物,书面报告事后补交。四是检疫审批做到专人办理。对申办进境活鱼、进境鱼苗检验检疫暂养场、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的的养殖场,指派专人服务,现场帮扶,快速考核、并通过电子审批的方式以最快速度报总局核批。五是扩大进境水产品专用冷库的备案范围。将所有注册水产品出口加工企业的冷库列入备案对象,帮助其加快整改,建立HACCP质量体系,尽快达到进境备案冷库的要求。同时,加大力度帮助大型进境水产品专用仓库的规划、建设,为水产品为台湾水产品进境提供充足的库容。六是开设专人接听的热线咨询服务电话,备好台湾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水产品检验检疫流程图等的书面宣传材料,及时向涉台贸易企业解答有关进境活鱼、鱼苗检验检疫暂养场、临时隔离场的申办程序及要求等台湾水产品入境的检验检疫问题,并在报检大厅的触摸显示屏上公示。七是抓紧开展闽台鲜活农产品有害生物比较和风险分析研究,以及农残监数据收集与积累,以有针对性地实施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检验检测,做到科学快验快放。八是密切与台湾相关机构、企业和协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决双方遇到的问题,促进良性互动,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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