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追回欠薪7182.4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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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5:45 深圳晚报 | |||||||||
我市去年追回欠薪7182.43万 今年将从建筑行业开始实施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须将一定数量的工资保证金存入银行方可开工 本报记者李可心通讯员米国琛报道2005年度深圳市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和市总工会四单位联合通报了2005年度深圳市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大检查活动的情况。据悉,历时三个月的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6596家,涉及劳动者157.31万人,查处欠薪问题的用人单位1391家,涉及劳动者6.26万人,追回欠薪7182.43万元,有效遏止了去年年底欠薪案件的增长势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在会上表示,所查处的欠薪用人单位,在春节前基本能够依法将欠薪支付到员工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透露,截至今年3月底,我市公安机关共刑事拘留恶意逃薪者33名,已批准逮捕7名,仍有22名在押,取保候审4名。 昨天的大会还公布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和市工会联合研究制订的《2006年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我市今年将采取多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其中,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为首次推出。据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在今年5月份左右首先在建筑行业实施,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和市总工会三家联合运作,届时建筑企业在开工前,须先将一定数量的工资保障金存进银行,银行给出担保函并经总工会确认后,建设局方准予建筑企业进行施工。目前,工资保障金数额正在讨论之中,预计约为工程造价的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