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不理“下碗面” “怪人”持刀砍人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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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5:2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艾卿 通讯员 张汉舟) 姜翠丽(化名)今年17岁,来自红安。初中毕业后,她来到汉阳姑姑家开的牛杂馆做服务员。 2005年夏,姜翠丽接连几次碰到一个“怪人”,每次吃完面,嘴巴一抹便走了,从来不给钱,姑姑也拿他没办法。
2005年10月2日中午11时许,“怪人”再次来到牛杂馆吃饭。他冲着姜翠丽喊了一声:“丫头,下碗面!” 一看又是“怪人”,姜翠丽干脆没有理他,埋头做自己的事。“怪人”坐了五六分钟,见面还没有端上来,便默不作声地走了。 不料,20分钟过后,“怪人”又回来了,气势汹汹地冲进牛杂馆,手持一把菜刀,二话不说,朝姜翠丽的头上砍去! “啊!”姜翠丽惨叫一声,双手抱头。可“怪人”不依不饶,连砍了5刀后才仓皇离去。 经查,姜翠丽一共被砍了6刀,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警方将“怪人”逮捕。经查,“怪人”姓缪,今年39岁,曾因抢劫罪、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 记者昨日获悉,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决,缪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赔偿姜翠丽医疗费等共计46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