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犯罪分子被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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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9:0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4月30日讯(记者刘纯来通讯员王浩)昨天上午,即墨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对蒙面入室抢劫犯马文晓等8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马文晓犯抢劫罪获刑14年。 法院审理查明,马文晓纠合罪犯胡洪涛、孙仁荣等二人蒙面持刀,于2004年5月1日凌晨1时许,窜至即墨市鳌山卫镇孙家白庙村李某某的小卖部,入室抢劫人民币200余元及香烟等物品一宗。同年5月20日凌晨1时许,3人又窜至即墨市鳌山卫镇马家白庙村邱某某家,共
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罪犯马文晓有期徒刑11年,与其2005年7月1日因抢劫被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半一起,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以抢劫罪判处罪犯胡洪涛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以抢劫罪判处罪犯孙仁荣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