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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9: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近日,包河区芜湖路街道城南社居委居民刘先生接过了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包扎整齐的8000元“城市医疗救助金”。刘先生的女儿刘玉婷今年12岁,正是花样年华的她却患上了白血病,遭受着病痛的折磨。刘先生一家六口人三世同堂,生活十分困难,给孩子治病又花去了数万元,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政府发放的“城市医疗救助金”让刘先生感动不已。“真是雪中送炭!8000元虽然对于治病来说是杯水车薪,但对我们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在生活上还真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我可以给孩子买一些她爱吃的水果了……感谢政府对我们
的关心!”

  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是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自2005年12月开始在瑶海区、包河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救助对象包括两试点区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以及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但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

  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由个人全年实际负担的大病(具体病种由试点区确定)医疗费和常见病住院费组成。救助对象的前两类人员起付标准为1000元,第三类人员起付标准为3000元。大病患者救助额度全年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常见病患者救助额度全年不超过3000元。救助对象已经享受市退休人员恶性肿瘤救助和住院医疗救助的,在申请城市医疗救助时将在救助额度中予以扣除。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补助标准。

  截至2006年4月26日,两试点区共有128人享受到城市医疗救助,涉及金额30.8万元,人均救助2400元。据悉,医疗救助基金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渠道建立。试点区根据本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实际,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并划入低保资金财政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市级财政对试点区给予适当补助。目前,市财政下拨的2006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孙全会 包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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