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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党员干部不自行拆违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11:52 黑龙江日报

  本报首席记者 张立

  本报讯哈市纪委、哈市监察局发出《关于禁止共产党员、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群力新区违法建设的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凡擅自进行建设或参与相关活动的共产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主动到群力新区征地拆迁现场指挥部登记,说明情况。否则,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要求,凡在群力新区区域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设或参与相关活动的共产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追究责任。对于不主动登记、不在限期内拆除违章建筑的,或者阻挠依法拆除,甚至组织参与上访、聚众闹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并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

  如果以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办理有效证件套取高额拆迁补偿金的,要主动到哈市纪委监察局说明情况,并认真纠正。对拒绝说明情况或不主动纠正的,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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