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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法院召开公判大会14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11:52 黑龙江日报

  解娟 本报记者 李健

  本报讯4月2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法庭召开了公判大会,依法公开宣判了5起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年。

  这5起犯罪案件分别是:孙华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
民币2万元;张玉仁等十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至六年,并处罚金;李明才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周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张广斌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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