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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冻裂无法供暖房主赔房客搬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11:53 黑龙江日报

  张菲菲 本报记者 何兴丽

  本报讯房主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诺负责包烧费,然而寒冬来临,房客却发现其租赁的房屋暖气冻裂,整个供暖期都无法供暖。近日,房客将房主告上了法庭。

  2004年8月1日,原告张浩(化名)与被告赵平(化名)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赵平
将哈市道里区友谊路的某处房屋出租给张浩从事个体经营,租期一年,并在协议中约定赵平负责该房屋的包烧费。当供暖期来临时,该房屋的暖气却依然冰冷,物业公司认定房屋由于多年搁置已造成暖气冻裂,整个供暖期将无法供暖。这种情况致使张浩无法正常经营,其迫于无奈办理了所经营商店的废业手续,并于2005年2月6日从该房屋迁出,还支付了400元的搬家费用。

  经审,道里区人民法院认为协议约定在房屋租赁期间取暖费由被告赵平负责,由于暖气不能供暖,因此对解除租赁协议予以认定,并判决被告赵平补偿张浩400元的房屋搬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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