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驾车撞死人被免刑责 赔偿受害人家属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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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10:26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当听到自己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时,24岁的大学生张强(化名)显得有些激动。此前,他因酒后驾车失控撞死路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北京东城法院审理后考虑到他的悔罪态度、对受害者的赔偿和其个人前途,于近日做出免除追究其刑事处罚的决定。 今年1月7日凌晨,一辆尼桑轿车超速行驶,在东二环香河园路西口发生交通事故,
主审法官了解到,张强是某戏剧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异,今年即将毕业步入社会。庭审中张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悔意,同时也流露出对前途感到茫然。考虑到上述情况,加之又是过失犯罪,法院没有立即作出判决,庭审后到张强所在的学校走访。从校方反馈的信息看,张强学习、为人均不错,但根据校规,其一旦被判处刑罚就会失去学籍,校方为此也深感惋惜,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事发后,张强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40余万元,被害人家属也对张强表示谅解。法院最终考虑了以上情节,认定了张强犯交通肇事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