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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承包关系 三年官司一朝解决杨某讨回承包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10:4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苦熬三年,杨某终于有了自己的承包地。近日,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依法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了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1995年8月,杨某从湟中县嫁到贵德县格尔加村四社,与该社村民李某结婚,杨某及其女儿分得承包耕地1.4亩。但婚后不久,杨某与李某离婚。2002年8月,格尔加村
按以往惯例对婚、丧、嫁、农转非等村民的承包耕地进行调整。格尔加村以杨某与该社村民李某离婚为由,将原来分给杨某的1.4亩承包地调整给了其他村民。为此,杨某多次找村、社干部,要求返还承包耕地。三年过去了,杨某仍然无地可种。无奈之余,2006年1月,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及第四村社返还自己被收走的1.4亩承包地。

  结合案件的实际,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辨法析理,讲解法律及有关土地政策,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理和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了利害关系,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贵德县河西镇格尔加村村委会负责承包给杨某耕地1.4亩,承包期限从2006年粮食收割完毕始,并根据杨某的家庭情况,对一审二审诉讼费用予以免缴。(记者 赵仰池 严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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