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汽车商标标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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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14:30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顾琼陈赐宇记者袁玮)虹口区法院日前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一审判处上海冠纬纸品有限公司罚金10万元,对该公司总经理陈世晃、法定代表人施琳芳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均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各处罚金1万元。另外,将查获的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及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2002年至2004年间,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世晃、施琳芳在没有取得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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