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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坑”近6小时查扣“老赖”两辆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00:00 大连晚报

  “蹲坑”近6小时查扣“老赖”两辆车

  一车主拒不执行法院的还款判决,执行法官根据情报在丹大高速公路大连收费口处守候,终于将车主的两辆大客车查扣

  本报讯5月1日晚6时28分,丹大高速公路大连收费口处,两辆车号为辽Bxx270、辽B
xx263的大客车先后减速接近了收费口,当车辆停稳,司机向工作人员递交收费结算卡时,西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和法警突然上前,向司机出示了执法证件及相关文件,告知司机,两辆大客车的车主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法院对该两辆车进行暂扣。司机表示配合。此时,执行法官和法警已在收费口守候了近6小时。两辆车随后被开至西岗区人民法院,被法院予以暂扣。

  据了解,普兰店市的宋某将自己取得经营权的10多辆车包给了魏某父子俩,双方签订了合同。以后,魏某父子认为宋某有26万余元的费用没有与自己结算,将宋某起诉到西岗区人民法院。西岗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一审判决宋某给付原告26万余元本金及利息。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于2005年12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由于宋某不还款,本案于今年初进入执行阶段,此案本金加上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共计38万余元。但是,魏某既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也无法找着他。

  执行法官通过多方面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宋某仍有多辆正在营运的车辆。可是,执行法官来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了解后得知,宋某的车辆登记在大连某旅游汽车中心。执行法官来到大连某旅游汽车中心深入调查,中心出具证明,宋某有9辆营运客车挂靠在该旅游汽车中心,车辆所有权归宋某。法院执行局决定执行这些车辆。据了解,由于冬季大连旅游市场是淡季,宋某名下的车辆都到南方某市进行旅游营运。大连根本见不到这些车辆的踪影。转眼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到,执行法官分析,大连进入旅游黄金季节,宋某名下的营运车辆应该不会放弃这个挣钱的机会,肯定会出现在大连旅游市场上。执行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宋某名下的营运车辆开始跑丹东至大连的旅游线路。随后,执行法官得到情报,5月1日下午,涉案车辆将出现在丹东至大连的高速公路收费口。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5月1日下午1时,西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执行法官带着4名法警驱车赶到丹大高速公路大连收费口,并取得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收费口的协助。直到傍晚6时30分左右,辽Bxx270大客车突然减速出现在了收费口前,紧接着辽Bxx263大客车也出现了,执行法官和法警在涉案司机停车从车窗递交收费结算卡时出现,宣布该两辆车依法暂扣。两位司机表示,“我们只是打工的,你们给我们手续,我们告诉一下老板就可以了”。

  两辆警车带着两辆涉案大客车向市内行驶,行驶到接近后盐附近时,一辆轿车追赶上来示意警车停车,警车和暂扣车辆停车后,一位年轻人说涉案的两辆大客车是别人转让给自己的,法官向他说明,据法院掌握,目前涉案车辆没有办理合法过户手续,车辆应该仍视为被执行人宋某的财产。法官请来人出示或以后到法院出示合法的车辆转让手续。两辆涉案的车辆开到西岗区人民法院后被依法扣押,法官同时扣押了车辆营运手续及相关证件,法官将查扣手续给两位司机,让他们通知车主。至记者昨天发稿时,仍没有人持合法转让手续出现在西岗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宋某也没有出现。办案法官对记者表示,如果被执行人放弃这两辆车的话,两辆营运车辆及营运手续将依法拍卖,用来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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