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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元车费 “摩的”司机任某“打掉”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10:2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4月29日,城北区法院大堡子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伤害纠纷:在被告方当事人为自己打出的一铁棒付出了1000元的“代价”后,纠纷双方当庭言和。

  法庭查明,去年11月17日,原告魏某在湟水路乘坐被告任某的“摩的”后,因3元钱的车费而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此间任某从自己的摩托车上取下一根铁棒,向魏某的后脑勺打了一下,造成魏某头皮裂伤,头部缝合3针。事后警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任某罚款20
0元;但对于魏某的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共1418元,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在警方的建议下,今年4月20日魏某将任某诉上了法庭。

  办案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9天的调解,任某当庭表示愿意赔偿魏某1000元。(作者 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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