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男婴一年不知行为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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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4日00:57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自己不能生育,看到孩子可怜,安溪媳妇邱女士好心收养了一个男婴,没有想到由于没有办理好相关手续,邱女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日,邱女士被带到安溪县魁斗镇派出所做笔录,孩子也只能被送到安溪县民政局。 记者在派出所见到了抱着收养来的孩子正在做笔录的邱女士。邱女士眼眶很红,她告诉记者,三年前她从江西嫁到安溪魁斗镇贞洋村,由于各种原因,29岁的她未能生得一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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