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乘客机场“玩火”被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4日02:47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5月3日讯(记者 王凯 实习生白亮 通讯员 秦传松)虽然带了真身份证,但为了试试办的假身份证“管不管用”,就想用假证蒙混过关。今天上午在济南机场,外地旅客张某在持假证过安检时被查获。张某为逃避处罚,偷偷销毁假证,但仍被公安人员识破。 今天上午7点30分,张某被安检人员查出了用假身份证。谁料张某随身还携带了一张真身份证,她利用等候公安机关审查的间隙,将假证撕毁并丢弃到厕所马桶内冲走,再拿出
机场公安和安检人员提醒旅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规定,如使用假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使用假证被查获后私自销毁罪证,属情节更严重的违法行为。 | |||||||||